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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便民法庭”行进在市五中法院乡间



2021年10月25—29日,市五中法院依托市高法院“车载便民法庭”穿梭在辖区的乡镇之间,为广大基层人民群众送去了五场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活动,把规范的司法服务送到了老百姓家门口。






在荣昌:亲民法治宣传受欢迎



10月29日,市五中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用辉带领民一庭法官助理王旺旺、李茜希和张云前往荣昌区观胜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及涉农法律知识普法宣传。



干警们首先来到观胜镇文化广场,对赶集的老百姓进行法律宣传、接受法律咨询。一边使用市高法院“车载便民法庭”播放法治宣传片,一边分发精心编印的《涉农普法宣传手册》,同时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



随后,与观胜镇政府联合对50余名该镇党政领导、各驻村干部开展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讲活动。刘用辉和王旺旺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起草背景、重要意义、基本结构、重点条文及操作实务展开讲解,以帮助村镇干部准确理解、深刻把握、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为确保乡村振兴沿着法治轨道行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在永川:两起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纠纷公开开庭












10月26日,在永川区陈食街道长滩河村,市五中法院民一庭法官周海燕、法官助理陈莹利用“便民车载法庭”巡回审理了两起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



一案为骆某1和骆某2姓名权纠纷一案。1998年5月,双方当事人使用同一身份证号码分别进行结婚登记。后骆某1因感情不合办理离婚登记时,发现了该情况,遂发生纠纷。另一案为魏某和喻某不当得利纠纷案。2011年10月10日,喻某与魏某签订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约定魏某自愿将陈食街道某村2亩农用地出租给喻某使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魏某只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赔偿金,青苗费等其余赔偿金全部归喻某所有。后案涉土地被占用,魏某领取了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20 000元,双方发生纠纷。



两案分别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和农村土地租赁,部分村委会和司法所干部以及当地村民旁听了案件庭审,期望能到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在江津:环资庭巡回审判站首案被200余名群众围观



10月28日上午,江津区石蟆镇橄榄大道广场上,约200余名群众自发围在一辆“车载便民法庭”车周围,旁听市五中法院环资庭正在审理的一起侵占林地纠纷上诉案。


这是市五中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石蟆巡回审判站成立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案。由市五中法院环资庭庭长冉崇高、法官陈霞、申威组成的合议庭考虑到因建房引起的侵占林地案在当地较为典型,遂选取距离双方当事人较近的石蟆巡回审判站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当事双方均向法庭举示了新证据,并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另有证人出庭。合议庭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现场旁听群众解释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的含义及具体要求。因该案涉及物权纠纷且双方争议较大,经合议庭现场合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没有想到现在打官司这么方便!巡回审判车可以直接开到家门口!”“希望多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具体的案例进一步提高周边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和社区工作人员纷纷感叹并点赞。













在巴南: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在小区当庭宣判












“好!”2021年10月27日下午16:10分左右,重庆市巴南区马王坪一小区中庭院坝内,随着一段宣读法院判决的声音落下,围观的人群中立即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和叫好声。


这是市五中法院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在案涉小区巡回审理一起因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上诉案件,合议庭由市五中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用辉、法官陈华和段晓玲组成。



举证、质证……法庭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引导双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激烈的辩论。一小时后休庭,合议庭在车载法庭内进行了十分钟研究讨论,认定被上诉人阻挠施工的行为具有不法性,而增设电梯工程延期的原因有很多,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系遭阻挠所致,因此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赔偿工程延期损失的理由不成立。遂当庭宣布判决被上诉人停止对案涉楼房增设电梯施工的阻挠行为。宣判后,几位法官又借此机会对现场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耐心解答。同时对被上诉人的疑虑进行答疑。



重庆市人大代表邓明鉴、杨利和刘顺友受邀旁听了巡回审理,并对此举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綦江: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站式”化解



“我只以为今天是来开庭,没想到还能拿到2万块钱回去!谢谢法官了!”10月25日中午,綦江区石角镇一24小时自助银行外,寨溪村村民陈某拿过同村村民侯某刚从取款机里取来的现金,一边清点一边高兴地说道。



陈某二人是五中法院受理的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上诉案当事人。当天上午,在寨溪村村委会广场,市五中法院民一庭法官芦明玉在市高法院的“车载便民法庭”内对该案进行了询问,遗憾的是双方均表示不愿意进行调解。



休庭后,芦明玉没有放弃,分别站在两人的立场,对两人进行释法明理,帮助其综合分析利弊得失,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利用“车载便民法庭”进行打印出来,双方签字捺印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候某还主动提出并当即到镇上取出了部分赔偿金给付给陈某。












据悉,“车载便民法庭”是重庆法院为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好传统+高科技”理念指导下,利用5G移动物联、人工智能技术,把智慧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装上车”,为实现司法为民、便民、护民而打造出的家门口法院。其具备法治宣传、诉讼服务和巡回审判三大创新功能,以及全域立案、全域送达、智能庭审、诉调确认、当场裁判五大特色功能。其与“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一街镇一法官”等共同构建起一套强基导向“组合拳”,是重庆法院坚持科技赋能审判的深化拓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创新的重要举措。



供稿钟丽君 王旺旺 陈莹 叶明智 康佳

摄影:尚博 钟丽君 陈香夷 龚淑

视频:钟爱玲 陈香夷 綦江法院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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